一是积极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保障纳税人的知情权。积极尝试办税公开新渠道,把办税服务厅公告、税务网站、税企座谈会等传统公开渠道和新兴媒体微信平台、税易通、网上纳税人学堂等相结合。及时公开纳税人的权利与义务、税收政策与办税流程、服务时限与承诺、行政审批事项、纳税信用等级评定、欠税公告、税款核定、投诉举报电话等内容,安排专人负责后台维护及时更新、细化公开内容,丰富公开形式,保证办税公开的广泛性和有效性,保障纳税人的知情权。
二是认真推进依法行政,严格执行各项税收政策法规。坚持依法行政是税收工作的生命线,把营造公平、公正税收法制环境作为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严格执行各项税收政策法规,特别是大力辅导和帮助符合优惠条件的纳税人享受国家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建立健全税收执法督查考核机制,坚持减免税集体审批和重大案件集体审理,压缩行政审批时限,规范和限制税务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加强日常税收执法管理和实施执法案件评查,切实保证税收行政行为的正确和规范。
三是优化纳税服务,减轻纳税人办税负担。以纳税人满意为目标,加强对税务干部的业务技能培训和日常教育管理,规范化建设办税服务厅和综合设置办税窗口,实施服务承诺制、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等服务制度,推行预约服务、延时服务、提醒服务等服务措施。大力向纳税人推广应用网络一体化办税方式,切实减轻纳税人的办税负担。加强税源税负监控分析,加强纳税评估和实施税务稽查查前告知,提醒和个性化辅导纳税人及时纠正非主观故意出现的税收违法行为。
四是畅通税企沟通渠道,解决纳税人权益诉求。及时向纳税人公开、解读新近出台的税收政策法规,公开办税流程、定额核定等信息,保护纳税人的知情权。加强与纳税人的互动交流,采取召开税企座谈、开展问卷调查等方式调查了解纳税人需求,并根据纳税人需求持续改进税收征管和纳税服务工作。加强税务行政复议工作,建立税收争议调解机制,及时解决税企双方出现的税收争议。向社会公布纪检监察和纳税服务举报、投诉电话,聘请特邀监察员,与纳税人签订廉政公约,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和广大纳税人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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