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非居民企业汇总申报企业所得税证明》开具
【申请条件】
经批准采取汇总申报缴纳所得税的非居民企业,其履行汇总纳税的机构、场所于每年5月31日前需开具《非居民企业汇总申报企业所得税证明》的,所在地税务机关为其开具。
【报送资料】
汇总申报缴纳所得税的证明材料。
【办理时限】即时办结
【收费标准】无
【办理流程】
【办理地点】【办理时间】【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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