窗口办理流程:1.申请.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带齐证件、证明材料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2.初审.婚姻登记员对申请结婚登记的双方当事人提供的证件和证明材料进行初审。3.受理.初审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结婚登记的双方当事人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的声明书》。不符合登记条件的,当事人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先补齐证件证明材料,再办理结婚登记。4.审核.结婚登记的双方当事人各自在《申请结婚登记的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名或按指纹,(须在结婚登记员面前完成),并向婚姻登记员宣读本人的声明书。结婚登记的双方当事人在《结婚登记告知单》上签名(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完成)。婚姻登记员对登记结婚的双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证明材料、声明书进行审核。 5.发证.符合结婚条件的,予以登记,颁发结婚证。
1
收件
申请人符合条件的进入受理步骤。
当事人亲自到户口辖区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2
受理
当事人符合申请条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予以受理。
1.核对申请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2.依据办事指南中材料清单逐一核对是否齐全;3.核对每个材料是否涵盖材料要求中涉及的内容和要素。
3
审查
提出初步意见,转入决定步骤。
当事人填写《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4
决定
申请符合规定的,准予。
登记员打印《结婚登记审查处理表》,见证当事人签名并按指纹。
5
制证
打印结婚证。
窗口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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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达
当场将结婚证分别颁发当事人双方,向双方宣布:取得结婚证,确立夫妻关系。
窗口领取。